某住宅楼每年乱收"水电损耗费144元"的问题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06 06:39:33
某住宅楼每年乱收"水电损耗费144元"的问题
我是某住宅楼的居民。此住宅楼现有住户约130多户,属个体私人开发商建的商品房。房子是07年底交付使用的。我们这个楼没有物业公司管理。房产证到现在也没有办下来,06年买房时与开发商签有购房合同。因为全楼有约130多个户,本人也没太关心房产证多久能办下来,反正人多,瞎不了,要办时全楼都会知道的。
我们的水电费是由开发商以代收代付的形式收取的。业主及个体商店(一楼是门面房)的水电均被开发商控制至今。每个单元每户居民的水表在地下室里,电表在一楼楼道里,钥匙只有开发商才有。由于其控制了大家的水电,因此在水电价格上,管理上,也是开发商定的规定。该个体私人开发商对居民用电以0.68元/度,水1.68元/吨。卫生费(垃圾清扫费)每月5元。而且每年以平摊的形式加收每户居民144元的水电损耗费(一说是变压器损耗,二说是总表与住户分表加起来多出来的水电费,让分摊),(等于说每月用不用水电都要分摊12元)。全年合计每户要分摊144元。07年底交房子领钥匙时已交过08年的水电损耗费144元。可谁知这是个没有底的窟窿,去年要了今年又要,如果形面成习惯了肯定年年都要收“水电损耗费”的。今年每次去交水电费又催要09年的“水电损耗费”,还是144元。显然这是一个巧立名目乱收费的借口,牟取暴利才是他们的真正的目。开发商迟迟不把水电抄表权移交电力部门和自来水公司,说是电业局和自来水公司委托他们收的。既便是委托开发商收的,这每年分摊的144元水电损耗费也太多了吧?收费之高,前所未有,实属罕见,再这样下去,业主是难以承受的。国家法律好像有规定:“水电损耗不允许转嫁给用户”吗?开发商这样做违法吗?(需要说明以下,我市街上做生意的个体商店.门面房电才收1元/度,水2元/吨,卫生费(垃圾清扫费)每月3元,我们市里没有大的小区,所以很少有物业公司管里的)
请问:一,开发商收 “水电损耗费”到底违不违法?
二,“现在房产证全都还没有办下来,现在手里只有购房合同,如果物价局“不作为”(不管,或是迟迟不给解决问题)。去法院起诉开发商“乱收费”,法院会受理此案吗?是否可以把物价局的“不作为”例为第二被告一起起诉?
三,如果我每月只交水电费而一直不交09年的“水电损耗费144元”,开发商以“断水断电”来强迫我交

开发商,物业是无权断水电的
断水电的只能是自来水公司和电力部门,作为相关职能部门才有这个权力,开发商和物业作为一般公司,根本无权干涉
如果物业擅自断水断电,可以起诉

1,关于水电损耗费,这个开发商必须拿出实际的统计数据,可以由业主和开发商共同指定一个可信的第三方机构做评估。根据实际损耗,再由双方实际协商解决。解决不成的可以诉诸法律。开发商单方面提供的水电损耗费等行为是无效的。
2,水电损耗费可能不一定属于物价部门管,因为水电费用本身已经由物价部门核准,开发商是按照水电价格来收费,这块损耗确实该由业主分摊,但是应当一价清计入物业费中。所以投诉部门投诉错了。
3,按时交纳水电费,开发商擅自断水断电了,可以起诉开发商,造成的损失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。开发商没有这个权利。
4,水电费可以直接到自来水公司门市部和供电部门的门市部缴纳,开发商和物业只是代收,如果不愿意交纳不应交纳的费用,完全可以自行缴纳。
5,如果因为损耗费和断水电问题,可以起诉,而且胜算很大。
6,建议:如果开发商这样做,完全可以在拿到2证后,成立业主大会,然后通过业主大会投票把开发商的物业清理出小区,再另行更换物业公司。